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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受害者

李先生:

我最近花了很多钱和精力从国内申请一个女朋友和她儿子来荷兰,她来了几周后就报警告我强奸她,殴打她。警方就以她的一面之辞,把我送去坐牢两次。第二次坐牢两周出来后,家里几乎是空的。政府为她安排了一个秘密的地方住,她把家里搬得动的东西都搬走了,连油盐也一起带走。我觉得很不服气,因为我是被冤枉的。我千辛万苦把她和孩子带来荷兰,她却为了得到居留,不但骗了我的感情,还污蔑我,害我坐牢。我坐牢后,连工作也没了,生活也是一个问题。
我有想过自杀两次,因为我被害的很惨,我现在真的很痛苦。

霖:

我觉得荷兰政府只帮老板,假如老板按时缴税的话,政府就不管餐馆的劳工事务了。我在荷兰工作十几年,我只被劳工局查过 一次。可是很多老板都是欺负劳工的。我有一个劳工同事,手受伤后, 老板用了其他人的医疗卡去给他看病,因为老板没有跟他买保险。那老板也不允许员工休病假,所以当我同事生重病是也不能休息,去医院治疗后,第二天就必须马上回去工作。有时老板会跟劳工办两张银行卡,一张是发工资的,另一张是老板把钱转回去给自己的。有些老板很清楚的知道根据法律他们必须怎么做,可是私底下,他们却做了很多违法的事情。有时税务局给劳工退回去的医疗补贴,老板就把钱转给自己,骗了劳工的钱。我认识的几个同事都回去了,他们说荷兰不是人住的地方。很多劳工由于不懂法律和语言,而且必须靠老板,很多时候只能自己默默的忍受一切。